为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现将做好2012年度导游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6月8日---11月2日。
2012年全区导游资格考试在全疆设六个考点,各地考生可就近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六个考点分别为:自治区考点(编码00)、克拉玛依市考点(编码06)、伊宁市考点(编码18)、库尔勒市考点(编码11)、喀什市考点(编码14)、阿勒泰市考点(编码09),考生考点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需登陆“新疆旅游培训网”( http://www.t6885.com)进入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按要求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 (注意:修改个人密码和考点选择,并认真阅读有关说明)。在指定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办理现场审核缴费手续。
3.现场审核应提供如下资料:
(1)《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即网上报名填写完信息后打印出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学校的在校生证明)。
(4)体检表原件1份(须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一年内有效,必须有肝功能和血液检查结论)或防疫站的健康证(当年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的贴相片处(不合规格照片将予以退回)。
(6)收费票据由考生保管,凭票据领取准考证。于2012年11月19日—11月30日到所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4.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按要求报名审核,参加自治区考点的现场考试。
5.各地考点必须按照报名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名材料。报名结束后,各考点须在报名截止日第二天完成网上信息的审核工作,自治区旅游局导考办将以各考点信息审核完毕的资料作为报名核准资料,过期未审核的考生信息不予确认。
(四)各考点的报名信息管理
1.对设立考点的地、州、市旅游局赋予报名信息网上管理权限,以便及时处理本考点的考生信息,以利于组织开展考试。
2. 设立考点的地州市旅游局需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网上报名专管人员信息报自治区旅游局导考办。
3. 设立考点的地州市旅游局要对本考点网上报名信息负全责,并及时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五)报名审核及收费
1.考生除在自治区旅游局办理现场审核收费外,还可在除乌市以外其他14个地州市旅游局办理现场审核收费。
2.现场审核的单位负责审核资料的整理、寄送及考务费的收缴工作。审核单位将收缴的考务费按报考考点及时交至考点单位。
自治区考点的考务费请汇至: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
帐号:0000020000110027877916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新合支行。
报名咨询电话:0991-8833199。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2日,现场考试从2012年12月3日开始。
(二)考试科目
1.笔试
中文类和外语类考生笔试科目相同,均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知识》、《旅游政策与法规》、《汉语言文学知识》四门。
2.现场考试
中文类考生现场考试科目为:模拟测试;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科目为:模拟测试、外语语音听力测试。现场考试第一景点由考生在景点目录中抽签决定,第二景点由考生自定,不作统一要求。
现场考试景点目录为:1.天池;2.喀纳斯景区;3. 吐鲁番葡萄沟;4.那拉提景区;5.可可托海景区;6.克孜尔千佛洞;7.坎儿井;8.交河故城;9.巴音布鲁克景区;10.乌尔禾魔鬼城;11.艾提尕尔清真寺;12.军垦博物馆。
(三)考试说明
各地州市考点只能报考普通话导游,报考外语语种的考生(包括首次报考和加试)必须选择自治区考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合格标准
笔试成绩及格标准为240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40分后达到此标准为合格;现场考试成绩及格标准为60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现场成绩加10分后达到此标准为合格。笔试和现场成绩均合格者为通过人员。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登陆( http://www.t6885.com)查询,网上公布四门总分及单科成绩;面试现场公布成绩。
(六)考务费用
1.参加中文考试的考生考务费为245元/人。
2.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考务费为275元/人。
(七)教材及费用
201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教材分别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业务知识》、《旅游政策与法规》、《汉语言文学知识》,全套教材费为120元。购买教材请与新疆旅游培训中心联系。
三、考务管理
请各考点认真做好报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培训自愿的原则组织考试报名工作,禁止不参加培训就不允许报名的做法。自治区旅游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会同局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负责和组织全区导游资格考试工作。各考点所在地、州、市旅游局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各地导考办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考试纪律,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自治区旅游局导考办将统一印制、发放试卷,统一收取和批阅试卷,并对考务工作全程进行检查指导。
联系人:石凯、袁玲
联系电话:0991-8838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