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旅游局简介如下:
单位:新疆自治区旅游局
地点: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 邮编:830001 电话:(0991)883366
投诉电话:自治区旅游质监所投诉电话:0991-8831902
职责:
执行国家旅游业政策、标准、规划,结合新疆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旅游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新疆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自治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治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工作;负责区内旅游企业派驻境外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区内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工作;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景区(点)等旅游企业进行相关等级评定;承担经营旅游业务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承担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