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一封来自河南三门峡的举报信,褚时健的“女儿共索要和接受363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妻子及其他亲属共收受145.5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3万元港币及大量贵重物品”。褚时健本人,后来被司法指控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主要的情节是,他把巨额公款直接划到自己的名下,其中一笔是174万美元,另一笔1156万美元。
在经过长达四年多的调查以后, 最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据说是十易其稿的、被称为“现代法律文书的典范”的长达8000字的判决书,宣布褚时健因巨额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检察机关指控的一笔1156万美元贪污,“疑罪从无”,未作认定。
1979年10月,褚时健出任玉溪卷烟厂厂长。此后的18年的时间里,褚时健带领团队将这个陷入亏损的小烟厂打造成亚洲最大的烟厂,为国家创造利税991亿元。当时,作为云南红塔集团的一把手,褚时健的工资水平仅相当于烟厂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18年的工资收入总共不过60多万元。“富庙里的穷方丈”身陷囹圄,在当时成为一件让人瞩目的大事。讥讽者有之,叹息者有之,而为之抱不平者亦不乏其人。几年后,褚时健因为罹患糖尿病,于2002年得以保外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