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范围: 1、在新疆境内持全国导游证。 2、吐鲁番地区各旅行社、景区(点)工作的讲解员(通过2012年审)。
二、报名条件: 男女不限,年龄18—40岁,身高 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中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品行端庄、气质优雅、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亲和力和应变能力,热爱导游工作。有团队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好的内在气质、心理素质及培养潜质,才艺突出,在讲解、演讲、主持、接待等方面有一定的爱好与特长,有外语特长者优先。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3年 3月 27日— 4月7日)。 报名地点:地区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 联 系 人:李雪梅 相飞 联系电话:8521939 18709956817 13909950836 四、 报名方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2张。 2、填报《吐鲁番地区公开招考优秀讲解员(导游员)》报名表(报名时领取)。 五、工资待遇 优秀导游员(讲解员)由企业(景点、旅行社等)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在地区旅游企业做专职导游员(讲解员),聘用期满后表现优秀、考核成绩突出者可续聘。试用期内月薪1500元,正式聘用月薪3000元。聘期内资金来源由地区旅游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导游所在企业按规定标准缴纳五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