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阳11岁幼女遭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成网络热点。记者了解到,幼女被发现怀孕后,当地警方展开调查,经DNA鉴定确认,一名74岁的老人是此案 元凶。
2013年1月18日,小女孩阿丽(化名)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到祁阳县计生服务站。经检查,值班医生发现阿丽怀孕了,而且阿丽年仅11岁,属于幼女怀孕,于是向祁阳县公安局报警。
据了解,阿丽是祁阳县人,在梅溪镇中心小学上学。记者从当地了解到,这名女孩有些智力障碍。今年1月,她父母怀疑阿丽日渐变大的肚子里长了瘤子,于是去医院检查,竟发现怀孕了。
祁阳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谢海青称,接警时,警察了解到这名幼女可能是被村里一个老人强奸,于是迅速调集一组警力去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另一组民警对受害人进行了询问。阿丽称,她被一个叫“柏和尚”的单身老人强奸所致。警方迅速将疑犯唐冬云(外号“柏和尚”)抓获。经审讯,唐冬云交代了强奸阿丽10余次的犯罪情况。随后唐冬云被刑拘。之后,被告人唐冬云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据此,祁阳警方依法传唤询问相关老师并采集血样、陪同阿丽指认案发现场、要求阿丽对梅溪镇中心小学相关男教师相片进行辨认。最后,警方得出结论:经调查,没有证据证实受害人阿丽家属反映的情况属实,因此也就不认为3名老师强奸了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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