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的颁布促进了旅游市场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昆明的旅游市场总体接待量有所提高。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肖刚先生用一组数据回答了记者的提问:“2014年上半年,昆明市接待游客总数为2740.63万人次,同比增长12.39%;旅游总收入275.33亿元,同比增长17.11%(该数据出自云南旅游电子政务网2014年7月17日发布的正式消息)。《旅游法》的颁布,促进了昆明旅游市场总体接待量的提高。”
另外,谈及对《旅游法》的了解,不少消费者都是“只知其名,不知其内容”,对此,肖刚先生补充道:“旅游者应当了解《旅游法》中第二章关于旅游者权力与义务的法律规定,在享有权力之时也要履行应尽的义务;第五章关于旅游服务及旅游合同,知晓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如何维权;第八章关于旅游纠纷处理,熟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机构。”
《旅游法》除了规范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外,更强有力地保障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旅游法》的颁布,不少消费者有话说。 “我们想要的旅游就是纯玩,而不是到处去买东西,或是到达各个景点后只作短暂地逗留。”旅游爱好者刘雪娅说,“《旅游法》颁布以来,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玩起来更舒心了。” “只有构建了和谐的旅行关系,才能保证旅游的品质。虽然《旅游法》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今年也不乏消费者利用《旅游法》进行恶意投诉的事件,对此,旅游爱好者彭博说:“作为一位消费者,我们应该向旅行社说清自己的合理要求,在旅行中如果遇到问题,应该及时沟通及时处理,而不是为了达到免费旅游等目的对旅行社提出不合理的控诉,只有构建了和谐的旅行关系,才能保证旅游的品质。”
在旅游市场的竞争中,《旅游法》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业者都在尽力地按照规范来操作,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双方都按照约定与合同来履行义务与职责。这使得旅游市场更有秩序,促进了市场的良性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