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山川秀美,瀚海无垠,古迹遍地,民族众多,风情迥异,是亚洲乃至世界的旅游资源宝库,是中外游客向往的旅游胜地,更是摄影家的乐园。为全面展示新疆特色摄影旅游资源,挖掘其深邃的文化内涵,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推进新疆旅游产品创新,增强国际旅游吸引力,将继续举办第三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旨在通过大众摄影,媒体宣传,全面展现开放的新疆、和谐的新疆、发展的新疆的新面貌,促进新疆旅游经济的繁荣发展。
一、活动名称:第三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暨国际胡杨节
二、活动主题:新疆是个好地方
三、活动时间:2011年8月5日——12月15日
四、活动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活动主办: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世界摄影理事会、《人民摄影报》
活动协办:新疆各地州市旅游局、人民摄影网、乐途网、新疆旅游摄影网、《中国国情报告》新疆采编中心、新疆旅游官方网
活动承办:新疆旅游摄影协会、《人民摄影报》新疆记者站
五、作品要求
(一)摄影参赛作品
1、内容:参赛作品内容以反映展示开放新疆、发展新疆、和谐新疆的经济建设成就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景象、新风貌;反映新疆的四季草原、沙漠、戈壁、水域、地质奇观、森林生态等自然景观;反映历史遗迹、历史文化、人文旅游等景观;反映新疆各民族和谐团结、勤劳勇敢、积极向上的民俗风情;反映新疆重大节庆及旅游活动和旅游行业建设与发展成果。
2、所有参赛作品规格为10寸,不装裱,并同时附作品数码电子文件光盘,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所有作品均不可改变原始影像。 3、单幅参赛作品数量每人不超50幅(套);组照每人不超过3组,每组2-8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同一题材作品原则上不超过4张. 4、每幅(组)参赛作品敬请注明编号、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全部作品列清单附上,自留一份,以备调用数据文件。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报名费,恕不退稿,需要退稿的作者请在邮件外包装右上方注明“退稿”二字,并寄退稿费,国内作者50元人民币,海外作者20美元。
(二)新闻摄影版面作品
1、各报刊、杂志、网络刊登的新闻版面作品,必须醒目标注“第三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摄影节”字样,刊登时间最迟在2011年12月20日前。
2、参赛版面必须是半版以上的版面,方可列入评奖作品范围。所有参赛版面必须是公开发行的版面,报刊小样或电子设计版面等不得参与评奖。
3、版面设计必须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内容健康,富有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
六、征集规则
1、中外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与新疆旅游宣传推广的相关的活动、形象策划、收集制作主题画册、展览以及用于今后的公益宣传,有权推荐相关报刊发表,并在其宣传、文化、形象宣传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作品用于商业用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付相应稿酬。对本款如作者本人有异议,请提前说明。 3、在全国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4、所有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组委会无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所有入选作品的作者可优先加入新疆旅游摄影协会。
6、部分参展作品将在新疆旅游官方网(http://www.xinjiangtour.gov.cn/),乐途网(http://www.lotour.com/)和新疆旅游摄影网(http://www.ly41.com/)展示。
7、主、承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奖项设置
(一)摄影个人奖项设置(19万元)
金奖:2人, 奖金各20000元
银奖:5人, 奖金各10000元
铜奖:10人,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50人,奖1000元
(二)新闻摄影版面宣传奖(24万元)
金奖:2名,奖金各30000元;
银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铜奖:10名,奖金各5000元;
优秀奖:80名,奖金各1000元
(三)最佳组织奖:10名,只颁发奖杯。
八、征稿截止日期:2011年9月25日—12月20日,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九、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1、邮件递交:将参赛作品、作品数码光盘或U盘、报名表直接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51号,自治区旅游局六楼第二届新疆国际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830002
2、电子邮件递交,要求附件大小不小于3M,不大于10M,将照片原稿打包发送至参赛信息表邮箱或QQ:539965145。
3、直接递交:本地(乌鲁木齐市)参赛者可直接将参赛作品、作品光盘或U盘、报名表直接至自治区旅游局递交作品。
4、报名表可以在乐途旅游网、新疆旅游摄影网、新疆旅游官方网上下载。
5、参赛作品征集热线:(0991)883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