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旅游加强景区、饭店、农家乐及旅行社服务质量--
昌吉州旅游加强景区、饭店、农家乐及旅行社服务质量
日期:2012-01-11 总浏览: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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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昌吉州旅游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在昌吉州调研讲话和区、州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昌吉州“三个率先”、“三化”战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政府主导工程、精品亮点工程、评星创优工程、节庆促销工程、质量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不断提升行业素质,促进旅游大州向旅游强州跨越。 一是突出旅游企业规范化管理。加强景区、饭店、农家乐及旅行社服务质量建设,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星级评定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对32家星级饭店、114家星级农家乐和33家国家A级旅游景区开展了评定性复核,取消旅游饭店3家、星级农家乐2家、国家A级旅游景区1家。狠抓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升,在全州开展了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服务质量明查暗访活动12次,对存在安全隐患景区、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40余份。督促旅游企业加强对旅游厕所的建设与管理,新建4个公共旅游厕所,争取自治区旅游厕所补贴资金130万元。 二是拓宽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以提升昌吉旅游整体形象为目标,持续以“走进昌吉,速游新疆”为主题,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叫响了“走进昌吉、速游新疆”旅游宣传品牌,“魅力新疆,神奇昌吉”的影响力得到快速提升。推动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进旅游购物街、进酒店、进景区,全州已建成旅游购物街6条,实现再就业1200人,带动5000人间接就业,全疆乡村游发祥地的作用得到发挥。 三是加强旅游行业队伍建设。注重干部的培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推荐选用干部,进一步充实了局机关中层力量。积极向州政府和编委申请增加旅游执法队伍编制。县市成立了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大队),重点景区设立了景区管委会(管理处),旅游执法队伍由虚变实。加强旅游行业培训。与福建省旅游局合作组织旅游培训班1期、培训60人。举办星级饭店新标准培训班、星级农家乐负责人培训班各1期,培训150人。组织旅游高级研修班1期,培训160人。举办旅游目的地建设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专题报告会1期,参加600人。参加自治区旅游执法培训班、饭店新标准、星级农家乐培训班90人,局领导干部赴疆内外学习培训活动。全州举办各层次旅游从业人员培训40余期,累计培训2600余人。 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旅游行业创先争优、行业作风、机关效能建设和旅游企业诚信建设活动有机结合。安排部署2011年行风建设工作任务,与各县市旅游局签订了旅游行业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旅游产品诚信等专项活动。成功举办了全州旅游商品大赛、旅游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在全疆率先开展了旅游景区满意度测评、星级农家乐红黑榜、旅游企业“三优一满意”活动,引导旅游企业规范服务、优质服务、诚信经营。 五是常抓旅游安全生产。将旅游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与县市签订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旅游安全生产承诺书》,将安全生产与行业评优,景区、饭店、旅行社、农家乐等级评定相结合,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召开季度旅游安全形势分析例会4次。以安全生产月、旅游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日、自治区“6.10”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为契机,积极开展了旅游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日常化。加强安全应急防控,在东升鸿福大饭店、天池景区先后开展了旅游系统消防、水上救援应急预案演练现场观摩会。全州旅游行业组织各类应急预案演练100余次。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严格彻查、彻改各类旅游安全事故隐患取得初步成效。2011年,全州旅游系统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作为自治区检查我州安全生产工作的抽查单位,受到检查组的很高评价。 六是积极受理旅游投诉。深入学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工作机制,通过旅游投诉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处理旅游投诉案件。一年来,受理旅游投诉19起,处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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